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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遴选2014-2015学年度“中美富布赖特项目”联合培养博士生子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

日期:2013年04月28日     作者:     点击数:

各有关学院:

  根据中美教育交流协议,受教育部委托,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留基委)将继续选派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参加“中美富布赖特项目”,于2014-2015学年度赴美研修。现将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选派计划:
  本次遴选类别为联合培养博士生,全国选派不超过20人,留学期限为10个月。我校推荐名额为3-5人。

  二、申请人条件:
  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身心健康,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、工作中表现突出,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责任感。
  2、申请人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和长期研究的经历。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的申请。
  3、有效的TOELF(网考不低于80分)或IELTS均分至少6.0以上,任一单项不低于5.5分。
  4、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岁(1978年9月10日后出生),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生(不含委托培养生及定向生),且已完成第一年基础课程,并与导师一起确定博士论文研究方向,形成研究计划;或为硕博连读生/直博生,且已完成前三年的基础讲程并已确定博士论文研究方向,形成研究计划。
  5、申请人研究课题应为美国文学/政治/经济/历史/社会/文化等领域的特定方面,并须表明在美国进行某项研究的必要性,同时具体阐明其研究如何加深中国对美国在学术上的理解,回国后如何将其所学运用到其博士论文及最终的学术和专业发展中。来自工程及科学领域的申请将不予考虑。

  四、项目评审安排:
  1、即日起,申请人可向所属学院提交申请,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:
  (1)《四川大学“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联合培养博士子项目”申请表》(附件一):
  (2)个人简历(包括参与科研及论文发表情况,内容不超1页A4纸);
  (3)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;
  2、6月14日前,学院对申请人进行汇总和评审,并将推荐结果以公文形式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(推荐人选名单请按优先推荐顺序),同时请将申请人材料转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。
  3、6月21日前,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和选拔,确定学校推荐名单。
  4、7月,学校统一组织被推荐人进行网上报名,并上报留基委。
  5、10月,留基委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通讯评审;
  6、11月上旬-中旬,通过通讯评审的申请人收到面试通知,到北京参加项目面试;
  7、12月上旬,公布通过面试的候选人名单;
  8、2014年8、9月,被录取的奖学金奖得者在美方落实接收院校后派出。

  五、本项目不支持被录取人员留学期间长期在美国境外参加活动或休假。除非有影响到本人或直属亲属的紧急情况发生,被录取人员不得请假离美14天以上。紧急情况下需提前一个月申请赴美国以外地区休假或参加其他活动。请申请人在决定申请前认真考虑上述留学要求。

  六、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,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、公证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。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》的相关规定,按期回国服务。本项目不受理“中美富布赖特项目”留学人员的J-1签证豁免申请。


  联系电话:85407080 
  联 系 人:樊老师   
  办公地点:望江校区行政楼511室

 

附件:四川大学“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联合培养博士子项目”申请表[点击下载]

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3年4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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